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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14:07 上一篇:工控新歌声力荐SOFIMA备件系列 |下一篇:【一询就报】24h暖心价BARKSDALE接头

消防行业主要分为消防产品和消防工程两个子行业。根据消防产品的使用领域,可将消防产品市场划分为民用建筑消防市场、行业安全装备应用市场和消防部队装备市场。民用建筑消防市场主要涵盖房地产业和教育、卫ELCIS编码器LY90A-1024-1230-BZ-CL生、文体以及政府等公共设施建筑领域,行业安全装备市场包括了以石油、化工、冶金、电力和通讯为代表的火灾发生具有形式多样化、火势发展速度快、爆炸危险性严重、扑救难度大、损失及影响重大等特点的工业行业和火灾频发的交通运输行业,消防部队装备市场主要是各城市和城镇的消防基地和消防部队。此外,根据使用功能可将消防产品细分成消防装备、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火隔离设施、防烟排烟系统、消防供水设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等;而消防工程强调对消防设施、装备和系统的设计、建造、施工和安装等。接下来贤集网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消防维修、消防验收规范。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维修 一、一般要求 1、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使用或管理单位在发现产品存在问题和故障SKM100GB124D--专业销售IGBT模块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2、维修一般应在48h内完成;需要由供应商或者生产企业提供零配供应EKFM2/0-10/100 alre G9140780件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3、火灾探测器、模块、手动报警按钮和消火栓启动按钮一般应在维修企业内进行维修,将上述部件拆下维修时,应立即更换备品,不应对相应部位实施屏蔽;没有备品时,应对该部位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4、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可燃气体控制器可在现场维修。维修期间,应换上备用控制器;没有备用控制器时,应对该受保护区域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或暂停使用该区域。 5、承担维修的企业应制订维修作业指导书,对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各项维修操作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6、承担维修的企业应做好维修记录,与产品使用或管理单位各执一份,并保存至该产品报废。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维修记录表的格式参见附录A。 二、维修流程 1、对存在问题的产品应根据故障现象,分析査找原因并记录。 2、按照相关技术文件和维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故障产品的结构、部件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SCHUNK 0301762,AS-FPS-MPG-plus 40 工件夹具题应采取相应维修措施并予以记录: ①虚焊、漏焊、紧固件松动的,应补焊或紧固; ②部件和元器件老化、损坏的,应修复或更换; ③绝缘介质损坏、击穿的,应更换; ④电气参数改变、漂移的,应调整恢复; ⑤结构发生变形、严重腐蚀的,应修复或更换。 3、更换部件和元器件时,应对产品所更换的部件、元器件及相应部位进行防潮、防盐雾、防霉处理。 4、产品维修后,应依据相关产品标准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合格后应加贴检验合格标识。 三、探测器类和按钮类产品 1、需要将无底座的探测器或按钮拆下时,应先切断该回路的供电。 2、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及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维修后,应分别按GB4715、GB15631、GB14003要求进行响应阈值试验,响应阈值应在生产企业成品出厂检验规程规定的响应阈值范围内。 3、感温探测器维修后,应分别按GB4716、GB16280、GB/T21197要求进行响应时间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 4、可燃气体探测器维修后,应按GB15322要求进行响应时间和报警动作值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 5、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维修后,应按GB14287.2要求进行报警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设定的剩余电流报警动作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6、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维修后,应按GB14287.3要求进行基本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设定的报警温度值应符合设汁要求。 7、手动报警按钮和消火栓启动按钮维修后,应分别按GB19880、GB16806要求进行动作性能试验和不动作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 四、控制器类产品 1、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维修前应切断主电源、备用电源及所有外部控制连接线。 2、更换主程序芯片后,应至少抽取20只与其连接的探测器按5.2.2规定进行试验,并应检查控制器连接的全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的报警和故障功能。 3、更换主电源板或备用电池后,应分别按GB4715、GB16806、GB16808、GB14287.1要求进行电源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 4、更换回路板后,应检査该回路板连接的全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的报警与故障功能。 5、更换显示板后,应检査控制器的全部显示功能和自检功能。 6、气体灭火控制器维修后应先接通电源,检验在无负载状态下的各项功能;符合要求后,接通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连接,检验其接受联动控制的功能;合格后,再与负载连接,对能够进行试验的控制功能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GB16806和该工程原设计要求。 五、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1、各类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维修前应切断主电源、备用电源,断开其与负载和联动控制器的连接线。 2、维修后应先接通电源,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各项功能都符合要求后,接通与负载和联动控制器的连接,检验其接受联动控制器的联动功能、启动负载功能和负载启动后的反馈功能。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 六、其他部件 1、模块、火灾声光警报器、火灾显示盘等部件需要拆下维修时,应先切断控制器供电电源,并立即更换上备品;没有备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否则该区域应停止使用。 2、各部件维修后,应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基本功能试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 3、增加或更换模块、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的部件后,应检验增加或更换部件的启动输出功能,同时检验本回路中其他任一个同类型产品的启动输出功能是否受到影响。 七、其他要求 1、维修更换电池前应检查电池外观,不应有裂纹、变形及爬碱、漏液等现象,电池两端极性标识应正确。 2、更换保险前,应确认所更换的保险器件参数满足产品要求。 3、现场修改软件后,应对软件可能影响的功能进行全部检验,且应抽检10%但不超过50只探测器的报警功能和相同数量模块的输出功能,抽检应覆盖所有回路。

消防验收规范

一、消防栓给水系统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有效容量偏小、无消防专用的技术措施,屋顶合用水箱的出水管上未设单向阀,水位信号没有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2、消防水泵:流量偏小、扬程偏大,一组消防水泵只有供应特价 GE Druck HK15 ; 液压阀一根吸水管或只有一根出水管,吸水管采用同心变径,出水管上无压力表、无泄压阀,引水装置设置不正确,吸水管的管径偏小,以普通水泵代替消防水泵。 3、增压设施:增压泵的流量偏大。 4、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距离大于40m、数量偏少、未分区设置。 5、消火栓:屋顶未设检查用的试验消火栓。 6、消火栓管道:直径小,有的安装单位违章进行焊接。 7、比较不利点动压、比较不利点静压、比较不利点充实水柱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等); 二、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三、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 四、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 五、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 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参见消火栓系统)。用气压罐代替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箱的出水管未与报警阀前的管道连接。 2、稳压系统:稳压泵的流量偏大,稳压泵的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在高位水箱处设置稳压泵,就近接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立管顶部)。 3、湿式报警阀:设置的地点不适宜(水力警铃位置不规范),供水控制阀未设置。 4、水流指示器前未安装信号阀或与水流指示器间的距离小于300mm。 5、末端试验装置(试验阀、压力表、排水管),试验管径小于25mm。

6、系统联动试验时,末端试验阀打开,压力表读数小于0.049Mpa。 7、喷头:选型不符合要求,与大功率发热灯具和通风管风口距离近。 8、泄压阀:在水泵的出水管上未装设泄压阀。 9、湿式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没有安装,直接用水流指示器的信号启动喷淋泵。 10、随意扩大集热挡水盘的使用范围,挡水盘的平面面积过小,未设湾边的下沿。 四、气体灭火系统

1、检查气体灭火系统的贮瓶间的设备、组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喷咀及防护区的设置和安装状况; 2、对气体灭火系统模似联动试验、查看先发声、后发光的报警程序,查看切断火场电源、自动启动、延时启动量、防火阀和排风机、喷射过程、气体释放指示灯等的动作是否正常。 五、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1、检查正压送风系统的风管、风机、送风口设置状况并测量其风速和正压送风值; 2、消防检测排烟系统风机、风道、防火阀、送风口、主备电源设置状况及其功能; 3、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和防火阀的设置状况; 4、对各个系统进行手动、自动及联动功能试验。 六、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和火灾事故广播 1、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没有按消防设备用电线路敷设,用普通灯具应急灯具,在火灾时继续工作的场所应急照明时间不够,且照度低,疏散指示数量少、照度不足、安装位置不当。 2、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火灾时不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事故广播状态,应急广播未按着火层和上、下层同时动作的要求进行调试。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不能监控用于火灾事故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且不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使扬声器播音的功能。 七、消防电梯 1、Sera TYP:RF 411.1-B10井道未按规范要求独立设置。 2、消防电梯机房与其他电梯机房之间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3、井底未设排水设施或排水井容量小于2.0m3或排水泵的排水量小于10升/秒。 4、首层未设供消防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5、有的电梯迫降后,不能继续投入运行。

八、消防供电 1、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 2、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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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室无法监视重要消防设施的供电电源。 3、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设备,其供电线路未选用耐火型电缆。 4、楼梯间集中供电的应急照明灯,在火灾时不能发挥其正常功能。 5、有的系统不能满足二路供电的要求,有的虽配备了发电机,但容量偏小,不能满足负荷要求。 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排烟风机房的供电,未在比较末端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九、防火分隔系统 1、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不能实现“两步”降。 2、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没有下降到底。 3、同一防火分区内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多樘卷帘没有群降。未按着火层和上、下层同时动作的要求进行调试。 4、防火卷帘动作及到底的反馈信号在消防控制室内不能显示。 5、普通防火卷帘没有设置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 6、防火门未安装膨胀密封条,住户的防火门都带有猫眼,防火门联动控制时,防火门不能自动关闭且不能向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反馈动作信号。 7、常开式双扇防火门未装设闭门器和顺序器等。 8、防火卷帘的座板与地面间隙大于20mm。

上述是贤集网小编与大家分享的消防维修、消防验收规范。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火灾引发因素逐渐增多,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给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国家和居民对消防安全予以高度重视,消防防护管理日益趋严,消防支出逐渐提高,将形成对消防技术服务的巨大需求,行业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2014 年《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的下发,首次将对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管理纳入法律法规层次,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的资质条件、资质许可以及监督管理等予以规定,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指引。随着行业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及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的进一步明确落实,行业的管理也将日益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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